省级参考框架建立和维持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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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级参考框架建立和维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部分评分内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2评标标准:技术项“响应情况”内容:标书代写

由原文件:根据投标人所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77分;“★”标示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其报价无效。带“▲”符号的(共计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共计31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正偏离不加分。(注:若技术要求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或佐证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以负偏离认定)。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所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77分;“★”标示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其报价无效。带“▲”符号的(共计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共计30项),其中(项号3)、(项号10)、(项号18)、(项号26)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其余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正偏离不加分。(注:若技术要求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或佐证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以负偏离认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林路205号

联系方式:0591-****3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工业路572号**望郡商服楼5层01办公

联系方式:0591-****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柯

电话:0591-****3399

****

2024年11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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