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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
| 金额 | ||
| ****000.000000 | ||
| 元 | ||
| 正常公告 |
合同包1(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 | **市**路中段13号 | 1,680,000.00元 |
合同包1(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 | 满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文本通过审批公布为止 | 满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相关要求 | 1,680,000.00 |
刘芳、蔡伯晞、莫清林(采购人代表)
| 1 | 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1.63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41.00 | 35.00 | 4.54 | 10.00 | 90.54 | 1 | 1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00 | 8.00 | 4.54 | 9.55 | 46.09 | 2 | 2 |
| ****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22.00 | 8.00 | 4.54 | 9.77 | 44.31 | 3 | 3 |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由于“四、主要标的信息”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编辑,现将本项目合同包1“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补充如下:
服务范围:**市**区。
服务要求:完成虎门炮台旧址公园(****部分)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名 称:****
地 址:**市**区海滨路175号
联系方式:020-****8531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688-134/179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黎女士
电 话:020-****1688-13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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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