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齿加工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根据军队医疗服务有关规定,我部拟对义齿加工服务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并征求各供应商反馈意见和需求技术性能材料。有意向参与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材料并具体给出意见建议。本次意向项目公开技术性能需求非产品采购最终技术性能需求,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无论是否采纳均不予回复,最终采购产品技术性能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
备注 |
| 1 |
义齿加工服务 |
医生取模后24小时内委托****应答,义齿需在2周****医院。 |
见附件 |
预计年外送服务费用10万元 |
2024年12月-2025年3月 |
采购周期为1年 |
1.委托****需向院方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医院供货凭证等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医院提供的业务类别要求(见目录,含因需求定制的种植进口品牌产品配件及制作工艺),定制的进口品牌产品配件须提供相应种植系统厂商的产品使用授权书。委托****提供的进口配件出现质量问题时,委托****应负责重新制作,患者有补偿要求时,应积极对接处理。
★三、回复意见材料组成:
供应商通过邮箱以电子版形式递交回复意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①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必须合法有效、清晰完整。②材料概不退还。
四、回复意见格式: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回复邮件格式:邮件题目必需按照“义齿加工服务-公司名称-反馈材料”标注,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包发送。截止时间为本意向公开发布之日起7日内,延期提交的材料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标书代写
五、回复邮箱:****@163.com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3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