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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夏江、东蔡江消劣巩固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自主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的要求,现将《镇夏江、东蔡江消劣巩固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镇夏江、东蔡江消劣巩固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开,先征求环境影响相关意见,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镇夏江、东蔡江消劣巩固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金庭镇秉常村和东蔡行政村;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苏太管项批[2024]35号文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镇夏江、东蔡江两条河道水质改善和水体生态治理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金庭镇碧螺春街12号;
联系人:陆斐;
联系电话:0512-****6025。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市****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路198号;
联系人:连工;
联系电话:0512-****3568;
E-mail:****@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你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改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方式
(3)写信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