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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24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西****公司**分店未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行为,根据《基本****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暂停西****公司**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暂停协议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5年2月12日。
2.接上级医保部门线索,经核查发现,**顺民康大药房**县英雄路玉妥店****药店提供医保费用结算服务、串换药品结算情况,根据《基本****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从2024年11月20日起解除**顺民康大药房**县英雄路玉妥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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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