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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哲古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地点:革**2016年度防沙治沙工程
(2)建设项目性质:**。
(3)建设项目概括:本项目分为两个作业区,总建设规模为15633亩,其中封沙育林(草)15500亩,制沙人工造林133亩。工程建设网围栏67308米,荷兰网7697米,**沙棘23567株,PE水管4893米,机井1座,三通356个,管护15633亩,安装警示牌2块,宣传牌2块。
(4)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5)建设单位:****
(6)联系人:刘工 132****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