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发文机关 | ******服务局 |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08:40:39 | 成文日期 | 2024-11-2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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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568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心项目 | **省**市**区临港(高新)产业园**市******公司以东 | **** | **达峰****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0m2,建设钢结构煤棚36400m2、办公生活区3000m2,购置安装铲车、洒水车、洗扫车等设备共计11台/套,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中转150万吨烟煤的规模。 | ⑴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煤炭堆存、装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采用钢架结构煤棚、煤棚内钢架上设置雾炮式自动洒水系统、道路硬化处理、清洗出厂车辆、厂区四周加强绿化等方式加强管理予以防治。 ⑵废水: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⑶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及沉煤池沉渣以及运输车辆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及油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全部规范处置。 ⑷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输车辆、水泵等产生的噪声,经选取低噪音设备、减振、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⑸环境风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