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揭示揭挂和警示标识制作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
****对下列物资和服务进行询价,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公司下达的2024年直接生产费,资金已落实。现发布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客运揭示揭挂和警示标识制作询价公告
项目地点:**北、**东等9个客运营业站
项目规模: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管内客运安全警示标识制作。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格(cm) |
数量 |
材质要求 |
备注 |
| 1 |
“小心台阶”警示标识 |
块 |
200×12 |
200 |
贴附式不发光标识 |
|
| 2 |
“请站稳扶好”警示标识 |
块 |
80×30 |
20 |
贴附式不发光标识 |
|
| 3 |
“禁止停留”警示标识 |
块 |
80×30 |
20 |
贴附式不发光标识 |
|
| 4 |
防撞条 |
块 |
200×12 |
200 |
贴附式不发光标识 |
|
| 5 |
应急车次牌 |
块 |
60×40 |
200 |
写真纸+KT板 |
1.报价人须为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注册、年检合格,有效存续不少于3年且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采购项目;
2.报价人必须具备所报价物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体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
4.不存在不良****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三、追责声明
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责任。
四、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时00分标书代写
报名地点: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以书面的方式送至********管理科。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报价会议地点:****四号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李鑫 电话:0474-****212
六、报价单格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不含税) |
合计(元) (不含税) |
税率(%) |
增值税(元) |
价税合计(元) |
|
| 1 |
“小心台阶”警示标识 |
块 |
200 |
||||||
| 2 |
“请站稳扶好”警示标识 |
块 |
20 |
||||||
| 3 |
“禁止停留”警示标识 |
块 |
20 |
||||||
| 4 |
防撞条 |
块 |
200 |
||||||
| 5 |
应急车次牌 |
块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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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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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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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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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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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编号及包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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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公告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