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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 **省**市**城南 106国道东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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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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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采购用途:物业服务 | ||||
| 项目实施地点:****院内及下属四个基层法庭(**、张村、商林、淮镇) | ||||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 ||||
| 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
| 定标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
| 开评标地点: 开标三室 | ||||
| 分包编号:****1001 分包预算:93.124万元 | ||||
| 废标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 ||||
| 废标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
| 评委会成员:未组成 | ||||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接受质疑电话: |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 ||||
| 备注: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 2、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采购 人 电话 0317- ****6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