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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补遗书(第 1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劳务供应商谈判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主要做以下澄清回复/修改:
一、联系电话修订为:0571-****5563。
二、澄清问题提交截止时间修订为2024年11月24日上午九点,澄清/修改提出截止时间修订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九点。标书代写
三、本次采购主要以管理服务费形式进行。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第三点修订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企业财务状况,应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利润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五、****公司、****公司相关材料作为评标依据,仅有业务****公司相关材料不被认可。标书代写
六、采购人所需的服务地点为县级城市的,如供应商可服务该县级市所属的地级市也被认可。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