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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系统三期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担保业务系统三期项目。
二、预算金额:163.0万元。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次开发需求属于一、二期工程基础上的新增功能,开发任务依赖于已有的基础,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与服务配套一致性要求,我司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2.原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担保业务系统已运行近4年,支撑了我司全省业务线上化、电子化办理,且我司业务需求变化快,其他供应商短期内无法全盘理解并快速完成新增功能的开发任务,因此该项开发服务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
3.原单位具备相关技术开发能力,从经济效益、开发效率上具有合理性。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4-11-15 | ||
| 论证地点 | ****公司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本次开发需求属于一、二期工程基础上的新增功能,原担保业务系统已稳定运行近4年,支撑了采购人全省业务线上化、电子化办理,原供应商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持服务。为确保原系统的升级改造顺利,服务保持稳定性、一致性和连续性,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服务单位****承担服务。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董子和 | 中南大学 | 高级 | |
| 李德意 | **市专用通信局 | 高级 | |
| 任利军 | ****法院 | 中级 | |
六、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城南西路1号综合楼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731-****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