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龙兴**。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六纵线(寨子路至六横线段)道路工程(K11+680-K12+100段)道路总长约0.42km,为城市快速路,设计时速80km/h,路幅宽度36米,双向8车道,全线含河水沟大桥1座(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长214m)及G319改造(长约380m),实施内容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排水工程、电照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费约72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排水工程、电照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暂定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
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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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两江新区龙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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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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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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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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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63.com | |
| 邮编: | 邮编: | 400020 | |
| 联系电话: | 023-****0377 | 联系电话: | 023-****0491转628 |
| 传真: | 传真: | 023-****04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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