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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安装保养维护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安装保养维护服务 |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三家供应商:**市****公司,**市连晟****公司, ****。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竞价方式,选定****为供应商。 |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20395.95元 |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1. 服务范围:****文化中心; 2. 服务内容:为场馆设备设施提供安装保养维修服务,保障场馆设备的正常运行。 更换和增设功能室等照明灯,增设机房散热设备,增设楼梯防滑条,更换中央空调风管机主板及加雪种等,维护维修场馆内多处损坏的设备设施,修补天花板开裂等。 3.服务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的安装保养维护服务工作。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市**区**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 **市**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37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 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