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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关要求,**县****水利厅、****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技术单位对青龙河、**河、石**后箐、甸所长谷岭河、甸所香柏箐河、江****河、**河等7条山区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划定成果,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至:****@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反馈至:****水务局,邮编:671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州**县7条山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3.通过****水务局。
联系人:段建玲 联系电话:0872-****072
4.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