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第四小学改建项目(第二包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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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改建项目(第二包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19,更正为:2024-11-2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3 09:30:00,更正为:2024-12-11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3 09:30:00,更正为:2024-12-11 09:3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标的智能LED教室灯中“▲3.LED教室灯的额定功率:≥40W、灯具光效≥90lm/W;功率因数:PF≥0.95;相关色温:5000K±300K,色容差:≤5 SDCM,显色指数(Ra):≥90,R9≥50;色空间不一致性≤0.004;(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3.LED教室灯的额定功率:≤40W、灯具光效≥90lm/W;功率因数:PF≥0.95;相关色温:5000K±300K,色容差:≤5 SDCM,显色指数(Ra):≥90,R9≥50;色空间不一致性≤0.004;(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标的智能LED黑板灯中“3.LED黑板灯的额定功率:≥40W、灯具光效≥90lm/W;功率因数:PF≥0.95;相关色温:5000K±300K,色容差:≤5 SDCM,显色指数(Ra):≥90,R9≥50;色空间不一致性≤0.004”;现更正为:“3.LED黑板灯的额定功率:≤40W、灯具光效≥90lm/W;功率因数:PF≥0.95;相关色温:5000K±300K,色容差:≤5 SDCM,显色指数(Ra):≥90,R9≥50;色空间不一致性≤0.004”;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监督电话:083****585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新**菜园路

联系方式:173****3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县南坪镇九寨大道33号3楼3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83****9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83****9398

****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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