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1日我分局拟对《**福满鑫报废农机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11月27日(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福满鑫报废农机回收拆解项目 | ****园区三线路口西一公里农业产业园6#厂房 | **** | ******公司 | 年回收、拆解报废农机3000辆 | 一、施工期: 1、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依托杭锦****公司防渗化粪池。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建筑垃圾及时拉运至城管执法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拆解车间全封闭,拆解废油液采用密闭真空吸油机排空废油,废油拆解区设置集气罩,挥发废气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挥发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可移动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农机回收停放区和待拆解区地面采用20cm厚C30混凝土硬化,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 2、拆解车间四周设置地面冲洗废水导流槽、农机暂存区四周设置防渗雨水沟渠,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杭锦****公司防渗化粪池。 3、拆解过程产生的钢铁、有色金属、织布及废皮革、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塑料、玻璃等可利用部分分区暂存至回收件暂存间,作为产品外售。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等不可利用的部分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同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4、废燃料油、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油箱、废滤清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器(含催化剂)、废电路板及元器件、废电容器、废油脂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5、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做好拆解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导流槽、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农机暂存区、回收件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的防渗工作,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防渗要求。 6、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