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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4********517344K/2024-0018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 名称: | ****关于江埔街灌村路段——江埔果场西地块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 | ||
| 文号: | 穗从发改投批〔2024〕67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 主题词: | |||
项目代码:****
******办事处:
你单位来文《关于申请审批江埔街灌村路段——江埔果场西地块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江埔街灌村路段——江埔果场西地块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立项。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区江埔街凤院村旧下社、太下社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为北至储备用地,南至灌村路,西至凤院村果园地,****花园。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长约400米,宽8米的道路,包含人行道、地面排水、路灯、挡土墙以及绿化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估算金额为397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办事处关于请求解决江埔街灌村路段——江埔果场西地块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费用的请示》(文件办理通知〔2024〕91号)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建设。
五、项目招标方式。有关招标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严格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资金落实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
2024年1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