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2024年**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五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五标段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2024年**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五标段

标段编号

****001

招标人

**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最高限价

柒佰壹拾贰万壹仟捌佰壹拾肆元壹角壹分(****814.11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场 14 楼 1432-1434 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0564-****57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0.5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0.5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省****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被否决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40日历天

地 址

****区花园大道2号金谷产业园 49栋

投标价(元)

/费率(%)

陆佰玖拾肆万柒仟贰佰伍拾捌元肆角柒分

(****258.47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林文灿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14093

技术负责人

徐侠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获奖

项目负责人

业绩

技术负责人

获奖

技术负责人

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40日历天

地 址

****极乡南极村上洪组32号

投标价(元)

/费率(%)

陆佰玖拾肆万柒仟柒佰伍拾柒元整

(****757.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朱潘特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66677

技术负责人

李辉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获奖

项目负责人

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4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区浦园大道 6 号亿利工贸办

公室 3 楼

投标价(元)

/费率(%)

陆佰玖拾肆万柒仟玖佰捌拾柒元贰角陆分

(****987.26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章雪晴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5601

技术负责人

邵晶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获奖

项目负责人

业绩

技术负责人

获奖

技术负责人

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址:**市**沟路368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66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192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192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