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实验试剂耗材小额零星采购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实验试剂耗材及小型设备小额零星采购定点供应商,有能力供应如下产品
| 合同类别 |
序号 |
可供产品名称 |
| 格式1 |
1 |
普通实验试剂 |
| 2 |
实验耗材(含单价1500元以下小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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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实验用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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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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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医疗器械(采血针、注射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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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2 |
6 |
实验动物 |
| 格式3 |
7 |
实验动物用饲料及垫料 |
供应商视其供应能力,可就一种或多种可供产品进行响应,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中标后按合同类别签订合同。本项目不分包。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定点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与定点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协议签署后,供应商将产品信息(产品信息应按所投种类分别按指定格式提供)及资质交由采购人上传至“实验试剂及耗材供应管理平台”,实际供货时,应遵守平台管理制度。因定点供应商售卖商品授权及经营范围等方面不合规或产品质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定点供应商承担。(具体权利、义务等条款参见合同格式)。 服务期内,由招标人对定点供应商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下一年度协议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补充事宜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方式:在**市**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建议供应商购买文件前,提前联系010-****5026项目负责人咨询采购文件电子版的购买及下载事宜。)。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应登记备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我单位提供发票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自行扫码开具发票,须在自行扫码申请开票时留下自己单位邮箱,以便接收发票邮件。标书款发票在招标文件购买期截止后统一开具)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1516会议室(**市**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4)其他
(4.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供应保障能力及配送相适应的经营队伍和质量管理制度;
(4.2)投标产品如包括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册证或备案证;
(4.3)投标产品如包括危险化学品,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附表、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公司的,应附与其签署****公司资质),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产品如包括实验动物,应提供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相关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公司账号:86708****810001
开户行名称:****公司****科技金融支行
开户行行号:308****05297
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用途“疾控项目标书款”“疾控项目保证金”“疾控项目中标服务费”。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政府法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2.本项目不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西**南纬路29号
联系方式:孙晓超010-****2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胡冰010-****5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冰
电 话: 010-****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