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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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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AI助教机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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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货物标准和要求: 1.货物范围 为学校提供AI助教机,****学校的日常化教学。 2. 货物内容
3. 要求 (1)能够提供题目的搜集和自主打印服务,要有义务教育阶段丰富的题库 (2)有相应的软件配套,能够服务于学生、学校和家长 (3)要有丰富的教学** 4.期限: 从签订合同日期至合同完成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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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预算金额:99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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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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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光侨大道2591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55-****1963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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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
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
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
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