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发文机关 | ******服务局 |
| 发布日期 | 2024-11-22 08:43:50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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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省**市**区银河四路267****中心
邮 编:2568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油品储存项目 | **省**市沾****工业园洚河一**首 | **** | **美陵****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办公室储罐及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525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储存5000立方沥青,20000立方硫氢化钠,18000立方船舶柴油,20000立方柴油、汽油能力。该项目因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⑴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的储存废气、装载废气、燃气导热油炉废气。沥青储存及装卸废气经“碱喷淋+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船舶柴油、柴油、汽油储存及装卸废气经“三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由1根22m排气筒(DA003)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管理予以防治。 ⑵废水: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都排入山****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潮河。 ⑶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碳分子筛、废冷凝回收液、喷淋污泥、废导热油、清罐废渣、隔油池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全部规范处置。 ⑷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车泵噪声及进入项目区的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经选取低噪音设备、减振、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⑸环境风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