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陈红梅等七十二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4-08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时效性:有效****关于陈红梅等七十二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4-08
1.陈红梅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西路金发园住宅小区A0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2.羊秀花宗地位于**市那大先锋路一街9号(现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233.07平方米。
3.黎建成(B13)宗地位于**市那大交通路金发园住宅小区B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1.30平方米。
4.谢玲珍宗地位于**市那大中兴大街控规13号街区丰福住宅小区D2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5.麦端洁(B32)宗地位于**市那大交通路金发园住宅小区B3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6.吴定有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隆华路西侧兴富住宅小区C3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7.董在官、杨秋霞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大信茂园新宿住宅小区C14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5.11平方米。
8.许志文、王林姣宗地位****经济开发区8-1#A13,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7.50平方米。
9.李壮强宗地位于**市那大军屯新区园地路东(南侧)D1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8平方米。
10.羊兴武宗地位于**市丰福住宅小区E0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11.黎儒骏宗地位于**市那**福住宅小区D0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12.薛世琼宗地位于**市那大万福东路住宅小区B73号地块,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13.严永旺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新生街9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50平方米。
14.严嘉振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新生街9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75.7平方米。
15.符兰香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东路,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255平方米。
16.梁骥宗地位于**市那大宏达路东五巷(原**市那大盛基商住小区B排2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5平方米。
17.李青兰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交通北路东侧那恁(站南)住宅小区C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96平方米。
18.王绍敏宗地位于**市那大军屯**路美乐小区A1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76平方米。
19.钟瑞香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南路第二街1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宗地面积106.25平方米。
20.黄玉轩宗地位于**市那**民住宅小区A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21.郑寿勇宗地位****政府第二住宅区,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8平方米。
22.孙福荣宗地位于**市交通北路**经典住宅小区B1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48平方米。
23.林爱桃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大州新村陈柏裕住宅小区C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24.韩玲光(30号)宗地位于**市那****扶贫办住宅小区3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19.00平方米。
25.韩玲光(29号)宗地位于**市那****扶贫办住宅小区2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19.00平方米。
26.邓润桃宗地位于**市那杏园街14号(原那经纬路四街11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00平方米。
27.唐国云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宏达路西十二巷23号(原:那大文化路东第九街向北1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28.陈冠强宗地位于**市那**民住宅小区-A4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29.王如壮、陈姑美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号区18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30.李民重、朱美桂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杏园八街(原那大经纬路二路25区一街座北向南29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31.宋艺鹏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大道3号食品大院A1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6平方米。
32.刘良香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文化北路东侧联丰住宅区C0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98.88平方米。
33.麦杏桃宗地位于**市那大清平住宅小区第1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34.林成宗地位于**市那大中兴大街控规13号街区丰福住宅小区D2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35.郑开良宗地位于**市那大交通路金发园住宅小区B3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36.陈矛宗地位****车站路金发园住宅区B2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37.陈荣满宗地位于**市诚达小区兰洋路口住宅公寓楼A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60平方米。
38.黄雪芳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万福东路十巷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52平方米。
39.郑小芳宗地位于******园区**塔住宅小区C6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8平方米。
40.符昂、薛井交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群英区****花园**B二栋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41.符开华宗地位于**市那大中兴大街兴达住宅小区C0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5平方米。
42.邱冬妹宗地位于**市那大交通路金发园住宅小区B2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43.林彩女宗地位于**市那大**置区38区46号(现那大镇怡园六街),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44.王敏杰宗地位于**市那大鸿达商小区B座八栋-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23.38平方米。
45.吴大衍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北路那大控规18号长江木业住宅小区B2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46.吴金芳宗地位于**市那大群英区文化路东三巷2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12.5平方米。
47.薛木爱宗地位于**市那大春阳住宅小区C5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48.羊亮洲宗地位于儋**市那大园地西路**物流综合市场C6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49.李初龙、王永莉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科技三巷(原**市那大大州新村茂园新宿住宅小区B2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5.10平方米。
50.钟**、钟永钦宗地位于**市那大清平路52号(原文化路后街**村),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63平方米。
51.谢中枢宗地位于**市那大那恁住宅小区怡园八街E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80平方米。
52.周**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控规8号街区那恁新村(安置区)C7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53.许丽英宗地位于**市那大****侧那恁住宅小区D1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54.李衍明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北吉路十一巷(原:**市那大北二路十二街),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55.宋涛(A38)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建设安置(深源)小区A3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56.陈家强宗地位于**市那大桃园一街(原那****商贸住宅区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57.符桂秋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北路那大控规18号街区B2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58.梁元宗地位于**市那大镇**街9号(现**街前门巷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51平方米。
59.符祖义宗地位于**市那大杏园十街13****中心大道开发区经纬路三街编号204朝北),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60.沈加山、郭品昭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群英区万福西**侧**住宅小区A3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61.王杰(H32)宗地位于儋****花园小区H3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10平方米。
62.林其乐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路东侧新美商住小区C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8平方米。
63.符开华宗地位于**市那大中兴大街兴达住宅小区C0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5平方米。
64.李珠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那大控规8号街区那恁住小区B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2平方米。
65.邝小波、邝小海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文明路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218.83平方米。
66.唐甸飞宗地位于****社区居委会**路,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01.93平方米。
67.苏开善宗地位于**市那大市区春阳住宅小区C4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68.黎妹妍、黎昌桃宗地位于**市那大万福西路并西小区后面三角地B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91.90平方米。
69.杨慧宗地位于**市那大邮电大楼南侧凯源小区C9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70.何爱子宗地位于**市那大中**置区26区333—33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240平方米。
71.符春交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79,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72.陈健强宗地位于**市那大工业大道东侧头潭村安置区C4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以上七十二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局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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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