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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学校****学校评估结果的公示
****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和《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规定,近****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学院****学校****学校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达到了《技师学院设置标准》;****学校达到了《****学校设置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人社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11月29日。
联系方式:
****建设处:赵军(0991)****689
(二)技****评价中心:木卡旦斯(0991)****960
****纪委:王丞(0991)****887
通讯地址:**市**南路445****保障厅
邮政编码: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