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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的请示》(晋金政〔2024〕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市金井镇坑口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坑口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坑口村村庄规划定位为:****服务区,城郊生活休闲区,宜居宜业的生态村庄。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坑口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三心一轴两带十片区”的空间结构,“三心”****中心、****中心、****中心;“一轴”指空间发展轴;“两带”指两条河道生态景观带;“十片区”指三片村庄生活区、两片城镇生活区、教育文化区、工业区、农业生态连绵区、两片城郊生活休闲区。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组织,发展过程中注意与市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坑口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坑口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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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