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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的公示 | |||
| 2024年11月22日 | |||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的公示
按照《****管理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3号)文件精神以及《****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24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珲牧联发〔2024〕6号)部署安排,结合全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市牧业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调查核实情况,****财政局研究,现将**市春化镇四道沟村******社、****养牛场、****养殖场、******牧场、珲****公司,共5家“粮改饲”项目验收合格单位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凡对上述验收合格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牧业局、****财政局联系。
**** 联系电话:****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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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