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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2日,建设单位在**市主持召开了****22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配套间隔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20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杨博
单位地址:**市**区胜利北路279号
联系电话:138****2710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338000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2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配套间隔扩建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