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审批
江苏-无锡-新吴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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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区)

发布时间:2024-11-22 15:5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天助畅运(无****基地项目

**市**区新鸿路以东,锡协路以南,新通路以西

****

****研究院****公司

****拟投资51839.61万元,于**区新鸿路以东,锡协路以南,新通路以西建设天助畅运(无****基地项目。****天助畅运(无****基地项目主要从事可吸收固定器、疝修补片、电动吻合器及组件、软组织增强材料的生产,****实验室、****实验室及手术培训(动物实验)。项目购置复合压膜机、挤出注塑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可吸收固定器8万把,疝修补片一3万套,疝修补片二6万套,电动吻合器2万把,吻合器组件9万把,软组织增强材料5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同步建成生产配套设施包括手术培训(动物实验)、****实验室、****实验室。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不含氮磷废水(蒸汽冷凝水、大型设备冷却水、空调系统定期排水、制氮设备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WS-01排****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中COD、SS、动植物油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含氮磷生****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要求经WS-02****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中COD、SS、LAS、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2)本项目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 中特别排放限值。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氟化物、甲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排气筒FQ-08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及其余排气筒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氟化物、甲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3)本项目厂区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余厂界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声功能级别。(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最终均可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0510-****1757,****@1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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