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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6-****502
通讯地址:**省**州**县**大****生态环境局
邮 编:62715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甘环审批(白)〔2024〕2号 | 2024年11月22日 | |
| 2 | ****关于赠曲**县河坡镇仁白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甘环审批(白)〔2024〕3号 | 2024年11月22日 |
| 3 | ****关于赠曲**县热加乡勒吉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甘环审批(白)〔2024〕4号 | 2024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