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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电力增容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电力增容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电力增容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高新园区 | 建设地点 | ****凌水校区西校区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公司;******公司 | ******公司;哈电(**)****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茵 | 吴新娜 | 宋玉圣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茵 | 吴新娜 | 宋玉圣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崔晓东 | 张宇 | 张作祥 |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
| 注册资格 |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辽221****59549 | 辽221****27080 | 辽221********69075 | ||||||||||
| 投标报价 | ****2033.000000元 | ****3492.000000元 | ****7156.000000元 | ||||||||||
| 工程工期 | 166日历天 | 166日历天 | 166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企业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
| 评审得分 | 89.75 | 73.35 | 73.22 |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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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公司;******公司 | ******公司;哈电(**)****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主体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总价人民币:****2033 元,其中:设计费费率:1.70 %,设计费投标报价人民币:****896元;工程费折扣:95.00 %,工程费投标报价(含暂列金)人民币:****9137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总价人民币:****3492 元,其中:设计费费率:1.68 %,设计费投标报价人民币:****833元;工程费折扣:99.99 %,工程费投标报价(含暂列金)人民币:****6659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哈电(**)****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总价人民币:****7156.00 元,其中:设计费费率:1.74 %,设计费投标报价人民币:****022.00元;工程费折扣:99.9 %,工程费投标报价(含暂列金)人民币:****2134.00 元。 ******公司和其联合体(******公司)均为小型企业;******公司和其联合体(哈电(**)****公司)均为小型企业。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