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沪宁高速花桥出入口顶棚、高炮公益广告项目 | ||
| 品目 | 广告宣传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6:37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051****08529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852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商银路53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2-****84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示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镇萧林路18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2-****6037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沪宁高速花桥出入口顶棚、高炮公益广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拟采购沪宁高速花桥出入口顶棚、高炮公益广告项目,包括花桥高速出入口顶棚、1 个3面高炮广告位费用。服务期:2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沪宁高速公路(****公司做为独家拥有沪宁高速公路(**段)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权益方,许可****在沪宁高速公路(**段)绿地大道收费口顶棚进行广告设置、开发、经营、管理,且为唯一**伙伴。沪宁高速公路(**段)绿地大道收费口是**、****开发区最主要的通道,广告牌位于收费口设施顶棚,广告面积大、效果佳。高炮位于苏沪交界段、沪宁高速与同三高速口匝道内,经营权同样为****所有,高炮为三面广告,可同时辐射沪宁高速及绿地大道的过往车辆。********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为提升城市形象及公益宣传效果,拟在沪宁高速公路(**段)绿地大道收费口顶棚及高炮投放户外广告。由于此次采购项目拟采购内容的经营权均归****所有,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地址:**开发区庆丰西路669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地址:**开发区庆丰西路6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984L
三、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1. 采购人
联系人:刘舒畑
联系地址:****开发区商银路538号
联系电话:0512-****8429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刘昌明
联系地址:**市**市**中路368号
联系电话:0512-****0854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示
联系地址:**市**镇萧林路189号
联系电话:0512-****6037
六、附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