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高新区;
3、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4、招标限价:15万元;
5、招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二、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格式见附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告知书(原件)
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9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路148号1-417,高新区环保和应急局生态科。
3、提交材料:招标响应函、资格声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职工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财务报告、无违法犯罪声明、投标告知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网截图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11月29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138****5299。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