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的请示》(盐发改请〔2024〕94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县生态环境改善,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巩固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是横江流域沿线生态环境导向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且能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完善环保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长江上游横江流域(柿子-**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市**县。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垃圾收运工程、河道污染底泥清理工程、河道垃圾清理工程、生态护岸建设工程、生态步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垃圾中转站(140吨/天)及前端收集设施;D300聚氯乙烯(改性无水磷石膏)W型排水管19.66千米;河道污染底泥清理9552立方米;清理河道垃圾280吨;生态护岸15.92千米;生态步道4.87千米。
五、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
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7615.93万元。其中工程费6283.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7.96万元,预备费564.14万元。
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984.00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单位多渠道筹集。
七、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十一、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二、****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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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