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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运输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4〕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区经发局、**局等部门于2024年11月20****合实验区****公司和******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现将以上两家企业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11月27日
被考核企业或其它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书面申诉,申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2.联系地址:****合实验区****中心7号楼7层7020室
3.联系人:陈海强
4.邮政编码:350400
5.联系电话:0591-****0651
附件:****合实验区2024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情况汇总表(第二批)附件附件:****合实验区2024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情况汇总表(第二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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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