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三、招标项目名称:**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监理标
四、招标项目编号:****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八、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九、评标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十、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市****公司 |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服务期 | 1460日历天 |
|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2101A427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水建监资字第****2102B428号)、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水建监资字第****2104D077号) |
| 投标报价(元) | ****000 |
| 总监理工程师 | 王贵 |
|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及证书编号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006167)、高级工程师(G****087378) |
十一、中标候选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序号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 1 | **** | **区浦**治理工程三期施工监理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滩地治理和水环境整治等三部分;完工验收时间:2021年12月31日(施工标I标完工时间:2021年1月16日,施工标II标完工时间:2020年11月30日);总投资约3亿元(施工标I标合同价:9963.3780万元,施工标II标合同价16467.6036万元)。 |
| 2 | 王贵 | ****部湖荡整治及河湖连通工程(**片)监理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河湖调蓄能力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与水文化建设等,整治湖荡36个,建设堤防长度21937.3m等;完工时间:2021年7月20日,完工验收时间:2021年8月17日;总投资约11.2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4亿元;总监理工程师:王贵。 |
十二、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省******公司/**珠宇****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拟派造价工程师(赵方波)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注册证书,也未提供拟派造价工程师(赵方波)的**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
| 2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郭浩)的监理工程师执业章 | 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23 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改革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77-****9505。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公司、**亚太****公司、**宏宇****公司/******公司、******公司/**路达胜****公司、******公司/秀水****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大禹****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庆达****公司、**中水******公司、**腾升建设****公司、******公司/**益鑫源工程****公司、**广川****公司、**省水利****公司、**市****公司/******公司、**省******公司/**珠宇****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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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