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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4年度**市建设工程****委员会评审,李永等77人具备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张慧敏等48人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住建局人事教育科、****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专技科提出。
通讯地址:
市国土**大厦10楼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1020室)
市**区曹凌路789号****专技科(1113室)
联系电话:
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0552-****019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552-****027
****专技科:0552-****635
附件:2024年度**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