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洋纳西-洋纳东片区DSYX&YD-06-02、03、04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广东-惠州-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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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区淡水洋纳西-洋纳东片区DSYX YD-06-02、03、04地块

地理位置:**市**区淡水街道洋纳片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E114.479244°,N22.840917°。

占地面积:16385.00m2

土地使用权人:**市**区****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空地

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公司、**天鉴****公司

钻探单位:**市华真****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经整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地块现状及历史使用情况如下:调查该地块于1992年前为洋纳村自留地,该地块未进行过规模化种植和养殖,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1992年被淡水街道办征收,1996****砖厂陆续在地块内进行挖土,用于制作红砖;2002年调查地块为荒地,中部存在部分绿植,且调查****砖厂挖土制砖形成大量挖痕;2008年调查地块内因挖土制砖,在地块中部形成水塘,其余区域仍存在挖土痕迹;2010年调查地块因周边建设需要,被进行了平整,同时地块内的水塘也被填平,填土来自周边山土,回填面积约为1600m2、深度约为3m;2011-2019年调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的植被逐渐恢复;2020-2024年5月调查地块因未进行围蔽,****停车场,停车场区域面积约为7000m2,其余区域被植被覆盖;2024年5月调查地块被围蔽,并对地块表面进行清表;2024年8月调查地块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西北角**自来水管、东南角**临时变压器,以上**设施均未投入使用。本地块历史上无任何工业生产活动,无危险化学品存储及危险废物堆放,无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不存在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不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周边居民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也未收到相关环境污染等投诉事件。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如下:(1)地块外北侧:1996年以前为林地,1996年至2008****砖厂;2010****砖厂已被清拆,地块被平整,2011年开始建设道路,2015年厂房开始建设,至今无变化;(2)地块外西侧:1996年以前为林地,2002至2008年为荒地、林地和鱼塘,2010年鱼塘被回填,地块被平整,2011年开始建设道路,2018年搭建中洲河谷1期的项目工棚,2020年为伯恩****公司停车场和中洲河谷2期(在建),2021年伯恩****公司停车场改建为厂房;(3)地块为南侧:1996年以前为林地,2002至2008年为荒地、林地和鱼塘,2010年鱼塘被回填,地块被平整后一直为荒地;(4)地块外东侧:1996年以前为林地,2002年为荒地和林地,2008年为荒地,2010年地块被平整后一直为荒地;2024年8月进行清表并平整,****停车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历史上调查地块中部水塘被填平,回填面积约为1600m2、深度约为3m;****停车场,面积约7000m2(部分面积与水塘回填面积重合);地块东北角及东侧中部位置存在着红砖等建筑垃圾,面积约1600m2。因此重点关注区域面积约为8600m2。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仅相邻北面存在工业企业,历史上****砖厂,现企业为伯恩****公司。调查地块关注污染物识别为重金属、苯系物、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丙酮、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

未来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对土壤和地下水的质量要求较高,该地块还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因此,在地块内开展土壤布点和地下水布点调查。

三、初步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17~23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4个(含2个场外对照点),钻探、挖掘深度为3-8m(场外对照点采样深度0~0.5m),每个点位垂直方向采集2-5层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50个(包含现场平行6个),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45项、pH值、水分、氰化物、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丙酮、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共计61项检测因子。

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含1口场外对照点),井深为7-8m,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现场平行1个),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氰化物、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丙酮、2-氯酚及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共计30项检测因子。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检出1,1,2,2-四氯乙烷、1,2-二氯苯、1,2-二氯乙烷、1,4-二氯苯、四氯乙烯、1,1-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丙酮、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氯仿、氯甲烷、甲苯、氯苯、苯乙烯、、苯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茚并(1,2,3,-c,d)、砷、镉、铜、铅、汞、镍、氰化物和总氟化物共计34项检测因子,所检出的检测因子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

(2)所有地下水样品除浊度外,其余检出因子氟化物、镍、铅、铜、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氰化物、砷、pH值、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浊度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地块下层土层为粒径较小的粉质土层,而建井所用滤砂孔隙率较大,无法有效过滤土壤颗粒造成的。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不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须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其土壤、地下水现状符合二类居住用地的使用要求,调查地块可进行后续开发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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