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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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安国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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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添加时间:2024-11-05 09: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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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中**侧、公园东**侧(**白五村地、****公司、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白五村地、**润****公司,北至公园东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27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798公顷、草地0.047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24.422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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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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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中**侧(**白五村地、南留村地,南至**中路,西至白五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南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142公顷、草地0.032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947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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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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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白南大街东侧(**白五村地,南至白五村地,西至白辛庄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5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草地0.025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4.915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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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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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西芦僧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一环大街东侧(**于家庄村地,南至西芦僧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于家庄村地,北至许家场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56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56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29.952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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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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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许家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一环大街东侧(**于家庄村地、许家场村地、道路,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芦僧村地、于家庄村地,西至东一环大街、许家场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许家场村地、道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17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2473公顷、林地0.1456公顷、草地0.0219公顷、农村道路0.103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99.43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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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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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于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于家庄村位于东一环大街东侧(**于家庄村地、**弘爵企业孵****公司,南至于家庄村地,西至许家场村地、西芦僧村地、于家庄村地,北至于家庄村地、许家场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68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4245公顷、林地0.0966公顷、农村道路0.047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09.228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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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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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营村位于****侧、胜利大街东侧(**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小营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小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65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682公顷、林地0.39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9.35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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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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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营村位于****侧、胜利大街东侧(**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小营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小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65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682公顷、林地0.39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9.35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787

地址:****规划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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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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