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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天湖司〔2024〕3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政府〔2024〕130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677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19平方米,****中心综合楼1栋,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304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劵资金和自筹。
五、建设地点:**市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小区D-02地块。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文件安发改审批〔2023〕15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