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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处级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和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强化已验收重点项目使用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现将第一批抽选重点项目(资料检查类)评估清单(附件2)予以公布。****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将于本学期第13周组织专家开展“回头看”评估工作。被抽选重点项目的立项单位须按照以下要求,于11月27日之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管理处,同时配合评估专家和有关部门在评估期间的各项工作。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重点项目使用对象,发放填写《重点项目运行效果师生评价表》(附件3)10—20份,填表对象选择范围应尽量广泛,避免单位(班级)集中或身份(专职教师/管理人员/学生/学生干部)集中。
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预算执行、项目运行等方面,参考《重点项目绩效评估表》(附件4)评分标准,提供项目使用的过程资料和支撑资料,如建设方案、论证报告、使用照片、使用记录、仪器设备开箱率、相关调查表、使用效果佐证材料、使用人数或次数记录、是否达成预期目标支撑材料等。
3.评估专家将于11月28日—29日两天集中对第一批抽选重点项目(资料检查类)进行评估,集中评估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对评估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复。
本次评估结果将作为建设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和后续项目建设立项论证的依据。请各有关处级单位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本次评估工作。
(联系人:秦昭 张琳诺 联系电话:****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