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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学过渡性住房周转管理办法(修订)》(浙师国资字〔2022〕4号)有关规定,过渡性住****学校委托****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每两年评估一次。现两年期满,学校于2024年11月20****公司对本部过渡性住房租金进行评估,租户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反映。
联系人: 陈老师,联系电话: ****2109(682109)。
附件附件:《****大学本部过渡性住房租金评估价格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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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