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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中心持有的851箱库存商品(酒)转让公告
|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 拍卖时间:2024-11-26 |
发布时间:2024-11-20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标的名称
| 851箱库存酒 | 转让底价(万元)
3.943 |
挂牌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
标的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 挂牌价格 保证金(元)
| 1 |
851箱库存酒 |
|
3.943万元 |
3.943万元 |
10000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 **嘉信土地房****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1月07日 |
评估结果
| 3.943万元 | 备案单位
****财政局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5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延期规则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整体受让。该批资产现存于**市**区倚山山庄院内,买受人须前往现场取货。该资产一经受让概不接受退换。 2、标的无发票、无凭证、非全新,不接受看样,部分标的可能存在污损、跑酒、外包装缺失情况,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情况详见明细表。 3、本次处置资产按其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真伪、质地、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市公共****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4、交易过程中,若意向受让方发生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无故不推进交易、放弃受让或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等违约行为,交易中心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的规定,采取扣除保证金、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禁止参加后续竞价等处理办法。 5、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具体资产交接时间。 6、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 7、其他事项详见嘉信评咨字【2024】025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中心不提供邮寄或寄存服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所有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标书代写
| 2024年11月26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新苑路5号 |
法定代表人
| 姜英松 | 注册资本(万元)
105.360000 |
企业类型
| 事业单位 |
会员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董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32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标的名称
| 851箱库存酒 | 转让底价(万元)
3.943 |
挂牌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
标的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 挂牌价格 保证金(元)
| 1 |
851箱库存酒 |
|
3.943万元 |
3.943万元 |
10000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 **嘉信土地房****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1月07日 |
评估结果
| 3.943万元 | 备案单位
****财政局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5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延期规则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整体受让。该批资产现存于**市**区倚山山庄院内,买受人须前往现场取货。该资产一经受让概不接受退换。 2、标的无发票、无凭证、非全新,不接受看样,部分标的可能存在污损、跑酒、外包装缺失情况,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情况详见明细表。 3、本次处置资产按其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真伪、质地、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市公共****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4、交易过程中,若意向受让方发生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无故不推进交易、放弃受让或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等违约行为,交易中心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的规定,采取扣除保证金、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禁止参加后续竞价等处理办法。 5、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具体资产交接时间。 6、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 7、其他事项详见嘉信评咨字【2024】025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中心不提供邮寄或寄存服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所有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标书代写
| 2024年11月26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新苑路5号 |
法定代表人
| 姜英松 | 注册资本(万元)
105.360000 |
企业类型
| 事业单位 |
会员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董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32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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