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4〕55号
关于**县板棍乡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上松村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给予**县板棍乡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上松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板政报〔2024〕43号)及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增加群众收入,同意建设**县板棍乡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上松村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县板棍乡上松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排水排污管道5公里,水利渠道2公里,垃圾池5个,化粪池3个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衔接资金38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万元。
六、项目务工方案: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40人,培训务工群众25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为120万元,占以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1.17%。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
七、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县板棍乡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上松村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板棍乡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上松村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核准意见表
| 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造价 (万元)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0.96 | |||||||
| 设计 | 核准 | 1.5 | |||||||
| **工程 | 核准 | 385.42 | |||||||
| 监理 | 核准 | 1.53 | |||||||
| 情况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设备购置均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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