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和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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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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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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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579432C-****1101-000910-4
信息发布时间 2024-11-25 15:57:13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高先生
联系方式:0556-****739
最高限价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7%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联系方式:0556-****09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监理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监理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地址 **市包****广场C6-15A
投标费率(%)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63%(暂定金额****764.70元)
总监理工程师 汪仁尚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6455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田冬冬、解明辉、彭晨、王永成、张勇、束学伟 质量标准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获奖 汪仁尚同志荣获2020年度“**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专业监理工程师获奖
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涂山路东段(**路-雪华**路)道路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EPC工程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市工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监理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地址 **省**市**区**路17****中心1001室
投标费率(%)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63%(暂定金额****764.70元)
总监理工程师 苏林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186
专业监理工程师 王松茂、孙乃昌、万广庭、李长财、张海英、刘玉峰 质量标准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获奖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专业监理工程师获奖 刘玉峰荣获**市2019年度建筑行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荣获2023年**省工程建设**杯奖
企业业绩 ****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省****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监理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地址 **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皖****广场A2座1701、1708室
投标费率(%)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63%(暂定金额****764.70元)
总监理工程师 温祖海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7106
专业监理工程师 马洋、陶**、漆德志、陈伟、田宜彬、吴小涛 质量标准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获奖 温祖海同志荣获2020年度“**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专业监理工程师获奖
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中学扩建项目(教学楼)工程荣获2024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
公示时间 2024-11-25至2024-11-28 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56-****739。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061)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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