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研学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34号)、《****关于开展2024年“好年华 聚**”旅游观光活动的通知》(榕文旅综〔2024〕44号)及相关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我局委****事务所,对2024年“好年华 聚**”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1.**市三坊七巷****公司,补助金额23068.5元。
2.******管理委员会,补助金额357元。
3.**贵**天地****公司,补助金额100000元。
4.****公司****酒店,补助金额21348.6元。
5.**湾******公司,补助金额100000元。
6.**市青云山****公司,补助金额882元。
7.****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8151.5元。
8.**省**百****公司,补助金额1064元。
9.****公司,补助金额57550.5元。
10.**海峡****公司,补助金额66497.2元。
11.****公司,补助金额14275.8元。
12.****中心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7394.3元。
13.**畲山水****公司,补助金额1159.2元。
14.**豪业七叠****公司,补助金额392元。
15.**永鸿****公司,补助金额21600.6元。
16.****酒店****公司,补助金额33390元。
17.**飞****公司,补助金额99792元
18.******公司,补助金额89719元。
19.**市****公司,补助金额58653元。
20.**市****公司,补助金额16086元。
21.****旅行社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44.811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12月9日(10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1-****0573;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待处室:******开发处;地址:**区**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2024年“好年华 聚**”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厦普夏专审字〔2024〕第SZ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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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研学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34号)、《****关于开展2024年“好年华 聚**”旅游观光活动的通知》(榕文旅综〔2024〕44号)及相关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我局委****事务所,对2024年“好年华 聚**”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1.**市三坊七巷****公司,补助金额23068.5元。
2.******管理委员会,补助金额357元。
3.**贵**天地****公司,补助金额100000元。
4.****公司****酒店,补助金额21348.6元。
5.**湾******公司,补助金额100000元。
6.**市青云山****公司,补助金额882元。
7.****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8151.5元。
8.**省**百****公司,补助金额1064元。
9.****公司,补助金额57550.5元。
10.**海峡****公司,补助金额66497.2元。
11.****公司,补助金额14275.8元。
12.****中心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7394.3元。
13.**畲山水****公司,补助金额1159.2元。
14.**豪业七叠****公司,补助金额392元。
15.**永鸿****公司,补助金额21600.6元。
16.****酒店****公司,补助金额33390元。
17.**飞****公司,补助金额99792元
18.******公司,补助金额89719元。
19.**市****公司,补助金额58653元。
20.**市****公司,补助金额16086元。
21.****旅行社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44.811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12月9日(10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1-****0573;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待处室:******开发处;地址:**区**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2024年“好年华 聚**”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厦普夏专审字〔2024〕第SZ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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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