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认知科****教学中心实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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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17: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7250;028-****725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柳台大道5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蔡老师,028-****24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广场B座12楼1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028-****7250;028-****7251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1.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认知科****教学中心实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现将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技术要求中“3.1具体要求(★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提供的教学互动双脑交流脑电放大器主机、脑电帽、视觉数据采集与分析单元主机三项设备的同型号产品已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取得了合格的质检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如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中标人提供对应的质检报告。)”更正为:“3.1具体要求(★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提供的教学互动双脑交流脑电放大器主机、脑电帽、视觉数据采集与分析单元主机三项设备的同型号产品需为已成型的技术稳定产品,非针对本项目临时组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在交货时提供对应产品的质检报告。)”。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服务要求3.履约能力中第一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GBT19001-2016/GBT19001-2020)证书,且认证范围与且认证范围与后期履约相关。”
3、更正招标文件第五章 4、评标细则及标准 第1包及第2包评分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11日11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柳台大道555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028-****2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广场B座12楼1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7250;028-****7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8-****7250;028-****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