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9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堤工程是**市城市防洪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风暴潮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安全屏障。本次设计治理段堤防因多年沉降等原因,距防潮规划治理标准(200年一遇组合100年风浪)差距较大,亟需治理。为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小极端风暴潮危害,实施**新区防潮海堤工程是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合同编号:****。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加高加固**头堤段3.40公里海堤(位于原海滨浴场至独流减河)。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建设周期为8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四、****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标书代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2024年12月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955********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6日14时,地点:****中心二楼**市公共**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市**区**路79号)。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交易中心网(http://www.****.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市**新区塘沽塘黄路18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2-****6090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中段(与****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cn
电子信箱:****@126.com
联系人:刘洋
电话:186****2296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异议受理单位:****
受理负责人:王工
电话:022-****6090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文革
电话:022-****6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