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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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

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勘察设计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三、变更内容:

1.勘察设计一标段:

① 招标文件第一章3.1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②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条“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一至三部分工程费用合计价格的 1.1%”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第一部分河流生态恢复治理)价格的 1.1%”。

③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勘察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得5分”变更为“对本项目勘察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在0-5分之间评价”。标书代写

2.勘察设计二标段: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得5分”变更为“对本项目设计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在0-5分之间评价”。

3.其它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政府街1号 地 址:**市****中心二期11A301

联系人:曹彦雄 联 系 人:余晶

电 话:131****7376 电 话:181****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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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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