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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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区**嘉园**甲1号楼16层1601 3,400,000.00元 98.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年)):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行业规划服务 ****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3,40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建滨
评审专家: 林柏杨 、 叶志强 、 李夏玫 、 姚建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1.5%*70%计取;100-500万元(含500万元),按0.8%*70%计取。此价格含入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单位名称:**** 账号:14 0902 0919 6003 18876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③评审专家费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的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年):2.3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补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芗**水仙大街55-33号

联系方式:0596-****86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0596-****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建伟、史昭菁、王芊

电话:0596-****882

****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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