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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负责的120吨门座式起重机安全改造项目(项目编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失败。 特此公告。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区龙穴街启航路18号
联系人麦工
电话020-****32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市**区**路303号6楼
联系人尹工
电话136****5891
电子邮件****@cssczh.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