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第二中学食堂项目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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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食堂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3条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中“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

2.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3.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合同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13.2.2款

删除通用条款第13.2.2项第(3)目中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删除

13.2.2款

删除通用条款第13.2.2项第(5)目中的“发包人无证但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删除

14.2款

删除通用条款第14.2.2款第(1)项中“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的内容。

删除

14.2款

删除通用条款第14.2.2款第(2)项中“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银行****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的内容。

删除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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